建筑企業的會計人員經常容易出錯的5個疑點問題你遇到了嗎?是不是也犯了同樣的錯誤呢?陜西坤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小編與您來看看:
問題:
我們屬于建筑施工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去年營改增后由于屬于五一之前的老項目,我們選擇了簡易計稅按照3%征收率納稅,但是甲方要求我們開具11%的增值稅專票,請問我們能否變更為一般計稅方式?
答復:
不可以!
政策參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 號)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疑問2
問題:
我公司屬于增值稅小規模建筑公司,現在已經自開3%的專票了,今年6月9日要銷售2年之前購置的門頭房,對方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我公司能否自開不動產的專票?
答復:
不可以!
參考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九條規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將建筑業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疑問3
問題:
我公司屬于注冊地在濟南市天橋區的建筑安裝行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6月初跨區提供安裝工程,在濟南市歷下區為學校按照照明燈具等,請問是否需要在歷下區國稅局預繳增值稅?
答復:
不需要了開具外經證,不需要預繳增值稅,在機構所在地申報交納稅款就可以!
政策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三條規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